本會今天 (八月十四日)中午收到瑪嘉烈醫院同事求助,於醫院傳染病中心外,有多名身穿印有「我支持香港警察,你们可以打我了」之紅衣人,四處挑釁路過之醫護人員,並以粗言穢語辱罵、恐嚇、侮辱、騷擾及包圍職員,其後更企圖衝入醫院。
紅衣人行為威脅醫護人員人身安全、影響醫院運作、阻塞醫院主要通道、妨礙病人出入及救援工作,本會予以強烈譴責。
根據香港法例第113A章《醫院管理局附例》的第7(1)(c)及7(1)(d)條,任何人不得在醫院內使用可能令他人厭惡或煩擾的言語(例如用粗言污穢語辱罵本局職員)或作出不雅或影響秩序的行為(例如向本局職員施襲、叫囂引致嚴重妨礙醫院運作或作出暴力行為)。任何人違反第7(1)(c)或7(1)(d)條,即屬犯罪,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,000元,再度定罪則可處罰款2,000元及監禁一個月。
我們要求醫院管理局必須確保院內工作環境安全,醫護人員及病人免受騷擾,並要求警方將擾亂秩序的紅衣人繩之於法。
前線醫護一向緊守崗位,秉持中立及專業精神,一視同仁,盡力救援。因應近日社會情況,同事們的工作已十分忙碌。與此同時,更受到不明人士的粗暴騷擾,工作壓力之大實在難以想像。希望局方嚴正處理,盡快公開回應我們的訴求。敬候
台安
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
前線醫生聯盟
醫院管理局職工總會
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
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